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实验室危化品购置、管理、使用、处置等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制定实验室危化品购置、管理、使用、处置等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3、负责办理学校剧毒和易制毒药品的申报、购买、许可证件等;
4、负责实验室及科研机构低值易耗品、低值耐用品审核、报账、入账;
5、按规范程序申报、审批、处置实验室危化品;
6、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评估;
7、负责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工作;
8、定期开展实验室工作的检查、评比活动;
9、做好实验室档案建设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