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资产管理、资产配置、资产处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
2、负责制定学校资产管理、资产配置、资产处置相关规章制度;
3、负责政府采购新增资产预算的编制工作,协助财务处做好政府采购非新增资产预算;
4、负责新增资产合同执行、货物验收及支付报批工作;
5、负责资产账目管理工作和信息化工作;
6、负责资产出租报批及招租工作;
7、负责资产清查、资产调配、资产维修、资产处置及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填报进口设备报表和国有资产报告填报等国有资产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办理进口仪器设备的申报、审核、审批手续,进口仪器设备(包括附属医院)的免税相关手续;
10、负责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评估;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