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保障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规范教学试剂耗材供应渠道,完善内控监管机制。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原则,教学试剂耗材供应服务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了服务商,现将成交服务商联系方式通知如下:
序号 | 服务商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供应范围 | 折扣 |
1包 | 武汉瑞祥化玻仪器有限公司 | 李经理 | 177****3750 | 化玻试剂 | 67% |
2包 | 武汉普美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冯经理 | 177****3223 | 生化试剂 | 68% |
3包 | 华润十堰医药有限公司 | 江经理 | 150****8953 | 医疗药品 | 94% |
1包、2包、3包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签署采取“1+1+1”一年一签方式,最多可续签二年,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9月25日开始,最长合同期截止时间为2027年9月24日。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签字、谁把关”原则,严格落实使用单位采购主体责任,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原则上所有教学试剂耗材均应在“清单内”采购。坚持“非必需不采购”原则,如确需教学特殊需要,需采购“清单外”教学试剂耗材,严格实行申请审核审批制。由使用单位明确采购需求,经市场询价或网上比价确认购置品目意向单价,协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后,按其响应的折扣确定品目单价,使用单位提出采购申请,明确采购需求、金额、经费渠道,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分管校领导签字审批同意后执行。核销时需附申请审核审批单和询价比价折扣说明材料。
各使用单位要做好统筹,根据教学需求提前做好购置计划,尽量批量采购,避免零星购买。各使用单位提出批量购置计划(资产管理处定期在实验室交流群中发布批量采购时间提醒),发至各供应商联系人备货发货。因1包危化品需专运运输和2包部分进口试剂采购所需时间,1包、2包需提前20天提出采购申请;3包需提前1周提出采购申请。
“清单价”均为含税价,且为最高控制价,单价可低于清单价,不可高于清单价。报销结算时,服务商按照优惠后价格据实开票,本季度发生费用必须在下季度内完成结算。各使用单位经办人要对产品价格、数量及质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联系供应商整改,核销时需提供内容填写齐全的供货“三联单”,并在发票上签明“已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审核”。
资产管理处 教务处
2024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