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了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与责任落实,持续绷紧实验室安全弦,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2025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守牢安全底线,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底线,不折不扣予以执行,把风险降到最低,将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落细落实、见行见效。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在1月10日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的检查要点,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高风险设备等重要危险源,以及冬天防寒防冻措施的检查,确保实验设施、设备的存贮和使用安全,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和建立隐患整改情况台账。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室运行直至隐患整改完毕。基础医学研究所、麻醉学研究所等“双重管理”的实验室,应由生物医药研究院和实验室所在二级学院共同检查,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管理
寒假期间无教学、科研任务的实验室须由所在单位自制封条封门。封门前须清查、封存好危化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如有使用气体钢瓶的,要先关闭总阀后关闭分压阀,并做好检漏工作;对不能断电的设施设备要做到按时巡查,通过技防、人防等措施确保安全。
确需开放的实验室,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科学管理规范使用,落实安全责任人,经实验室申请、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填写《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附件2)。凡寒假期间有实验室开放使用的单位,各单位须有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值班期间值班人员须每日开展安全巡查并记录巡查结果。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禁止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假期使用的实验室,必须由指导教师开展实验项目前进行项目风险评估、对参与本项目的学生和工作人员等进行操作流程培训、安全教育,危险源告知、应急处置指导、督促规范操作、做好安全防护,落实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其他实验室安全工作
1.做好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工作。学校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定于1月13日开放,有废弃物处置需求的实验室需提前做好转运前分类收集、密封等工作。为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请各实验室将已暂存在实验室的危废于本次全部集中处置。
2.做好管制类危化品购置计划管理。各实验室根据2025年上学期所承担实验项目及任务的实际需求,计算所需的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类别、品种、规格、数量等,如实填写《湖北医药学院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学期申购计划表》(见附件3)。对开学前3周内有购买使用需求的,请单独做好备注,资产管理处统一汇总报公安部门备案,办理危险化学品购置许可证。
3.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1月10前将安全检查情况报告、《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申购计划表》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资产管理处(科教楼403)。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附件2:《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
附件3:《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申购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