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医药学院公安人脸抓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6902万元,招标人为湖北医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相应设备的供货、运输、卸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并确保所供货物符合采购人的使用需求和质量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医药学院公安人脸抓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医药学院公安人脸抓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相关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在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环球港2号楼)现场获取(获取时间为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环球港2号写字楼25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环球港2号写字楼25层)。
七、其他
1、项目编号:JFJS-HW-2025-060
2、项目名称:湖北医药学院公安人脸抓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6902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4.6902万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相应设备的供货、运输、卸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并确保所供货物符合采购人的使用需求和质量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医药学院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0号
联系人:甘老师
电 话:0719-88911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环球港2号写字楼25层
联系人:杨雄、刘娟、王涛、兰金波、罗金莉
电 话:0719-8688078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