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新年伊始,为保障学校事业持续正常发展,规范学校服务类项目供应渠道,完善内控监管机制,现将2021年度印刷品等服务类协议供应渠道通知如下:
一、印刷品服务。根据校属各单位印刷品服务需求,资产管理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湖北弘医印务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为我校“印刷品服务”供应商(印刷品服务供应商清单及报价详见附件1和附件2)。校属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印刷品服务供应商清单内选择合适的商家提供印刷品服务。印刷品服务期自2020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9日,共3年。
二、办公用品供应服务,教学实验耗材供应服务。因年支出总额超出了100万元,已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指标下达后,落实政府采购。新的供应商确定前,有需要办公用品的单位,请联系原有已招标确定的服务供应商十堰荣发商贸有限公司供应。新的服务供应商确定前,有需要教学实验耗材的单位,联系实验室管理科统筹安排。新的服务商确定后,由新的服务供应商提供办公用品供应服务和教学实验耗材供应服务,具体由资产处另行通知。
三、公务车辆维修保养装饰、保险、加油和车辆租赁服务,办公耗材供应服务。2021年预算指标下达后,重新选定供应商。公务车辆装饰、维修、保养、保险、加油,有租车和办公耗材服务需求的单位,请在原有已招标确定的服务供应商清单中选择对应的服务商,作为临时服务商,提供服务(详见附件1:各类服务供应商清单)。
四、设备类维修服务。除科研设备外的设备维修,填写维修单,履行报修手续,由资产管理处统筹安排维修。
各单位应厉行节约,通过公布的协议服务商提供服务。除印刷品服务、设备维修服务外,其他服务供应商招标确定后,将另行通知。新的服务商公布后,临时服务商自动停止服务期,由新的服务商提供服务,各单位于新的服务商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清理完毕临时服务商的账目。
附件:1、各类服务供应商清单
2、各印刷品服务商报价清单
资产管理处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