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保障学校日常工作正常开展,规范办公用品供应渠道,完善内控监管机制。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原则,办公用品供应服务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了服务商,现将成交服务商联系方式通知如下:
序号 |
服务商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收费标准百分比(费率) |
1 |
十堰宇泽商贸有限公司 |
袁小军 |
13733599766 |
70% |
2 |
张湾区翘首办公设备商行 |
王彤乐 |
18872059999 |
72% |
3 |
十堰荣鑫隆达科技有限公司 |
唐世豪 |
13636236193 |
78% |
4 |
十堰荣辰商贸有限公司 |
赵鑫桐 |
13617191635 |
85% |
5 |
十堰攀高丰贸易有限公司 |
陈江 |
13733595527 |
92% |
以上服务商服务期限二年,自2024年8月9日至2026年8月8日。各单位联系服务商提供服务时,应由专人对产品价格、数量及质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核销时在发票上标明“已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审核”。清单价均为含税价,且为最高控制价(单价可低于清单价,不可高于清单价)。报销结算时,服务商按照优惠后价格据实开票,本季度发生费用必须在下季度内完成结算。
办公用品的采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签字、谁把关”原则,原则上所有办公用品均应在“清单内”采购,各单位统一通过资产管理平台的“耗材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审批。
“清单外”办公用品购买坚持“非必须不购买”原则,实行申请审核审批制。使用单位应提出购置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和经费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申购单位应提前做好市场询价,做到“心中有数”,从协议服务商中选择符合价格标准的供应商(至少两家)参与比价,按照“性价比最优”原则,确定最终结算价格和服务商,报销时提供比价记录。
附件:办公用品供应清单
资产管理处
2024年8月9日